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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推销产品涉嫌强制营销?

网址:www.tem.com.cn  时间:2007-4-16 4:58:00  来源:重庆晚报  作者:佚名

  电话号码多为运营商内部提供,是否侵权引发争议

  本报讯从未打过交道的商家,突然打电话到家中推销产品,从未接触过的企业发来产品打折短信……近段时间,不断有市民遭遇市内企业的营销电话“骚扰”。律师界人士称,企业此举是否侵权还有争议。

  沙坪坝天陈路张先生投诉,从今年5月1日起,每到节假日都会接到市内某知名商场的化妆品推销短信,平常也会不时接到一些新品上市的消息。令张先生纳闷的是,从未在该商场留下联系方式,对方何以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?

  张先生还算幸运,因为接收该短信不收钱。渝中区刘先生就很冤枉,前不久,市内某合资寿险公司打刘先生的手机,问其是否需要购买保险,并在电话中主动为刘介绍起公司情况和险种特色。刘先生认为,保险公司这种行为涉嫌强制营销。

  市内某知名SP运营商称,通过拨打市民家中座机或手机推销产品,正成为各商家热捧的方式。我市目前专业从事电话营销业务的SP运营商有60多家,操作方式一般为:通过某种关系或协议,从固定电话或移运电话运营商处获得大量市民的座机或手机号码,然后与有电话营销意向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,最后根据获得的电话号码推销产品。

  来自商界人士称,市内多数商场都会在节假日、新产品上市之际,电话推销商品。这些商场的电话营销,一般是针对留有电话号码的会员客户。

  我市保险界已有两家寿险公司推出电话直销,一家是中资公司,一家是合资公司。中资公司采取的方式是,客服人员充当呼叫人员,根据已投保市民在保单上留下的联系方式呼叫。某合资寿险公司采取的方式更专业,成立了专门的呼叫中心和专门呼叫人员。电话号码来源则是在某地区随机选取一个号段,逐个呼叫推销产品。

  市内某知名SP运营商承认,采取电话营销方式,成本要比传统推销降低很多。传统营销既有人力成本和交通成本,还需要大量的推销人员,而电话营销只需支出话费成本和呼叫人员工资,而且一个呼叫人员一天可呼叫很多个客户。

  企业此举是否涉嫌强制营销?律师刘芳荣称,尚有争议。因为有的市民不接受这种推销方式,而有的市民则需要这种方式。如企业在市民不知情的情况下,单方面获得了市民电话,而且当事人拒绝这种推销方式,企业又多次拨打,这就涉嫌强制营销,并且还涉嫌骚扰。

  换个角度来看,若接听电话的市民当时确有消费需求,又接受商家此种推销方式,此举则成了商家和消费者的一种“邀约行为”,又和“强制营销”又沾不上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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