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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厂愈指责愈反衬出“禁酒令”的必要性

网址:www.tem.com.cn  时间:2007-12-31 6:50:00  来源:当代生活报  作者:张东阳

据《河南商报》12月27日报道,12月22日,河南省第四季度名牌白酒骨干企业联席会在永城召开。河南省酒业协会一负责人安排2008年工作时说:“部分省辖市政府规定‘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,明知故犯者,就地免职’,经咨询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。”一些白酒企业正向酒业协会反映意见,等意见汇集后,他们预备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省政府法制办反映,要求修改或撤销“禁酒令”。

据了解,最早称“禁酒令违法”的不是别人,正是代表白酒企业利益的河南省酒业协会法律顾问、河南德英杰律师事务所的亢银忠律师。亢银忠认为,公务员中午喝酒,只要不影响到工作,公共权力就不能干涉。更何况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并没明确条文规定公务员中午不能喝酒。

难道这种顺应民意、可以节省巨大财政支出(河南信阳市实行“禁酒令”后,半年节省的酒水费就高达4300万元)的“禁酒令”,真的是违法之举,应该被叫停吗?

众所周知,公务员之所以是公务员,正在于他们是干“公务”的,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,是代表着政府的形象的。无论什么时候,他们都应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遵守者,是公众利益的维护者,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。然而,公务员工作日中午饮酒,却与此种情况完全不符:这些酒大多是中高档酒,无论是宴请别人,还是被人宴请,大多都是公务支出,这是一笔巨大的浪费。而且,公务员工作日中午饮酒,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下午的正常工作,降低办事效率,这样的情况公众感受最深。

显而易见,公务员工作日中午饮酒,表面看,是公务员的“私务”,实际上,却暗藏“公务”。许多酒宴蕴藏公权私用,是公务员在利用人民赋予的特权变相搞腐败。一旦公务员没了身上的这个“公”字,他们还会有那么多酒宴吗?而这么多酒宴,到底有多少是必要的?是“为公”的?

实际上,白酒企业之所以会对“禁酒令”不满足,正在于此举让他们损失巨大:有消息称,信阳颁布禁酒令后,当地酒厂的销量就下降了1/3。白酒企业对“禁酒令”的抵触,恰恰从反面证实了这样一个现状:腐败盛行或者说是公务浪费普遍。这样的情况,从反面告诉我们,实行“禁酒令”该有多么必要!

我们不否认,酒类企业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,是当地税收大户,对当地的就业、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小的作用,但是,从更大的层面上看,我们不能仅仅因为白酒企业的发展就丢掉行政效能,丢掉对公务员必要的约束甚至是对腐败的遏制,丢掉对有限的财政支出的监管,丢掉民意。追逐最大经济利益的白酒企业及“代表”其利益的酒业协会,不能把自己单纯的经济利益凌驾在社会责任之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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